省部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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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關于深化省級财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改革的意見

發布日期:2018-04-23    作者:     來源:     點擊:

蘇政發〔2015〕15号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根據《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财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幹意見》(國發〔2014〕11号)及中央關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深化省級财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

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更好發揮政府财政的激勵作用,遵循科技創新規律,系統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統籌協調、職責清晰、規範高效、公開透明、監管有力的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體制,顯著提升财政資金使用效益,充分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省份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面向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明确主攻方向,優化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布局,加強科研項目與資金統籌配置,集中力量突破關鍵核心技術,進一步發揮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

——明晰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圍繞産業鍊部署創新鍊,圍繞創新鍊完善資金鍊,對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實施全方位、系統化配套改革,加強分類管理,創新資助方式,提高财政科研資金使用效益。

——堅持公開透明和社會監督。建立以目标和績效為導向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體制,加強全過程的信息公開和痕迹管理,建立健全科技決策機制,強化科研誠信建設和信用管理,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提升政府科技管理效能。轉變政府科技職能,将管理重點轉向制定完善規劃和政策、優化創新布局、加強監督管理等,建立健全決策、執行、評價相對分開、互相監督的運行機制,提高科技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

二、重點改革任務

(一)加強科研項目和資金配置的統籌協調。

1.建立健全統籌協調與決策機制。發揮省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加強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頂層設計和整體部署。建立科技部門牽頭,财政、發展改革等部門參加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紮口管理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财政部門根據省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的年度科技計劃和重點科技工作,統籌安排省級财政科技預算,做好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年度預算的綜合平衡,并積極探索财政項目跨年度滾動預算。

2.建設省科技項目管理平台。按照中央、省、縣(市、區)政府間合理劃分事權的要求,進一步優化整合省級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完善科技計劃體系,明确各自功能定位、目标和時限,避免重複交叉。科技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建設省級科技項目管理平台,建立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将優化整合後的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納入平台集中管理。建立統一的評估和監管機制、動态調整和終止機制、信息發布和公開機制,切實提高科技資源配置效率。探索管辦分離的管理機制,培育專業的項目管理機構,委托其承擔納入省級科技管理平台項目的申請、評審、立項和過程管理等具體事項。

(二)實行科研項目分類管理。

1.基礎前瞻科研項目突出創新導向。堅持穩定性與競争性相結合,完善政府對基礎性、前瞻性科學研究的➿⚽✨➿機制,探索适應人才培養的經費使用方式。加強對重點實驗室等基礎研究⛩⛪➰的穩定➿⚽✨➿,➿⚽✨➿優秀科技人才和創新團隊承擔國家基礎研究任務。着眼原始創新,通過同行評議、競争擇優的方式确定基礎前瞻科研項目任務和承擔者,引導企業增加基礎前瞻性研究投入。基礎前瞻科研項目采取政府提出需求、承擔單位競争擇優确定、财政無償撥款投入的方式組織實施。

2.産業技術研發項目突出企業主體。對政府➿⚽✨➿企業開展的公共科技活動,立項時将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及研發能力、研發投入強度和科技創新政策落實情況作為重要依據,鼓勵産學研協同攻關,并采用無償撥款和後補助等方式給予資金➿⚽✨➿。對政府引導企業開展的産業科技活動,由企業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組織研發,政府采用後補助和間接投入等方式給予➿⚽✨➿,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資金分配、成果評價的機制及企業主導項目組織實施的機制。

3.公益性科研項目聚焦重大需求。強化需求和應用導向,着力解決制約公益性行業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行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提高公益性科研項目的系統性、針對性和實用性。加強科技公共服務平台和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基礎數據、基礎标準、文獻信息、實驗動物、種質資源、産學研等方面的穩定➿⚽✨➿。公益性科研項目采取無償撥款、後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

(三)完善科技資金管理。

1.規範項目預算編制和評審。項目主管部門要會同财政部門完善科研項目預算編制指南,制定相對規範統一的預算編制标準樣式并随年度申報指南印發。項目申請單位在編制項目申報書時,應同步編制項目預算。進一步健全項目預算評審機制,不得簡單按比例核減預算,除以定額補助方式資助的項目外,應根據科研任務實際需要和财力可能核定項目預算。項目主管部門要制定項目評估評審細則,健全重大項目預算評審溝通反饋機制。

2.創新财政科技資金投入和使用方式。在采用無償撥款、後補助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的同時,充分發揮财政杠杆作用,探索科技專項資金轉基金使用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風險補償代償決策機制及專項資金管理體系,整合“蘇科貸”“蘇科保”和“蘇科投”等科技金融專項資金,設立省科技創新風險補償資金(基金),并綜合運用發展子基金、貸款風險補償、天使基金和創投基金風險補償、股權投資等間接政策,通過市場化方式➿⚽✨➿社會資本參與科技成果轉化。

3.完善項目資金支出管理。财政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要按照财政國庫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定,結合項目實施情況及時撥付資金,探索由銀行等金融專業機構托管重大項目經費使用。項目承擔單位要對項目資金使用實行單獨核算,在單位會計核算系統中單獨設置會計科目或設輔助明細賬,對政府撥款及自籌經費進行單獨核算。進一步下放預算調整審批權限,同時嚴格控制會議費、差旅費、國際⏭➰與交流費支出,項目實施中發生的上述三項支出之間可以調劑使用。調整勞務費開支範圍,将項目臨時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中列支。項目承擔單位應建立健全間接費用的内部管理辦法,結合一線科研人員實際貢獻公開公正地安排績效支出,充分發揮績效支出的激勵作用。

4.改進科研項目資金結算方式。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事業單位承擔項目所發生的會議費、差旅費、小額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等,要按規定實行“公務卡”結算;企業承擔的項目,上述支出也應采用非現金方式結算。項目承擔單位對設備費、大宗材料費及測試化驗加工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支出,原則上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5.改進項目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辦法。項目在研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以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任務目标完成并通過驗收,且承擔單位信用評價好的,項目結餘資金按規定在一定期限内由單位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并将使用情況報項目主管部門;未通過驗收和整改後通過驗收的項目,或承擔單位信用評價差的,結餘資金按原渠道收回。

(四)強化科研項目和資金監管。

1.規範科研項目資金使用行為。科研人員和項目承擔單位要依法依規使用項目資金,不得擅自調整外撥資金,不得利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不得通過編造虛假合同、虛構人員名單等方式虛報冒領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不得通過虛構測試化驗内容、提高測試化驗支出标準等方式違規開支測試化驗加工費,不得随意調賬變動支出、随意修改記賬憑證、以表代賬應付财務審計和檢查。項目承擔單位要建立健全科研和财務管理等相結合的内部控制制度,規範項目資金管理。

2.完善科研信用管理。科技部門要加強科技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覆蓋指南編制、項目申請、評估評審、立項、執行、驗收全過程的科研信用記錄制度,委托專業機構對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評估評審專家、中介機構等參與主體進行信用評級,并按信用評級實行分類管理。建立黑名單制度,将嚴重不良信用記錄者列入黑名單,永久取消其申請省财政資助項目或參與項目管理的資格。

3.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完善覆蓋項目決策、管理、實施主體的追蹤問責機制。科技部門等要加強科研項目和資金監管工作,嚴肅處理違規行為,按規定采取通報批評、暫停項目撥款、終止項目執行、追回已撥項目資金、取消項目承擔者一定期限内項目申報資格等措施,涉及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并将有關結果向社會公開。建立責任倒查制度,針對出現的問題倒查項目主管部門相關人員的履職盡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經查實存在問題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加強科技管理制度建設。

1.建立項目指南制定和發布制度。項目主管部門要會同财政部門編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指南,按程序審定後統一在省級科技項目管理平台上發布。項目指南發布前要充分征求科研單位、企業、相關部門、地方、協會、學會等有關方面意見,并建立由各方參與的項目指南論證機制。項目主管部門要每年定期發布項目指南,并通過多種方式擴大項目指南知曉範圍,引導鼓勵符合條件的科研單位和人員申報項目。

2.完善科研項目立項制度。健全公平競争的項目遴選機制,進一步精簡評審數量,改進評審方法,優化評審流程。規範評審專家行為,推行網絡評審和視頻答辯評審,提高項目評審質量。健全立項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強項目查重,避免一題多報或重複資助,杜絕項目打包和“拉郎配”。公開項目審批流程,使項目申請者能夠及時查詢立項工作進展情況,實現立項過程“可申訴、可查詢、可追溯”。

3.改進專家遴選制度。完善評審專家數據庫,優化評審專家結構,進一步增加高層次專家數量,擴大中青年專家比例。提高企業專家參與産業技術研發類項目評估評審的比重,推動學術咨詢機構、協會、學會等更多地參與項目評估評審工作。專家評審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輪換制度。對采用視頻或會議方式評審的,以适當方式公布專家名單,強化專家自律,接受同行質詢和社會監督;對采用通訊方式評審的,評審前專家名單嚴格保密,保證評審的公正性。

4.改革科研項目驗收管理制度。項目完成後,項目承擔單位應及時做好總結工作,編制項目決算,按時提交驗收或結題申請。項目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開展驗收或結題審查,并嚴把驗收和質量審查關。改進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根據不同類型項目,可采取同行評議、第三方評估、用戶測評、研發目标實現程度比對等方式進行驗收。

5.健全信息公開制度。抓住科技項目管理關鍵節點,及時向社會發布申報受理、專家評審、拟立項項目及立項進度安排等情況。除涉密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項目主管部門應按規定向社會公開科研項目的立項、驗收結果和資金安排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項目承擔單位應在單位内部公開項目立項、主要研究人員、資金使用、大型儀器設備購置以及項目研究成果等信息,接受内部監督。

6.建立省科技報告制度。科技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科技報告的标準和規範,建立銜接國家、覆蓋全省的科技報告共享服務平台,實現科技資源持續積累、完整保存和開放共享。對省财政資金➿⚽✨➿的科研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建立科技報告工作機制,按規定撰寫和提交科技報告,科技報告提交和共享情況作為對其後續➿⚽✨➿的重要依據。

三、保障機制

(一)強化項目承擔單位的法人責任。項目承擔單位是科研項目實施和資金管理使用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在項目申請、組織實施、驗收和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職責,加強支撐服務條件建設,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糾機制,嚴肅處理本單位出現的違規行為。科研人員要弘揚科學精神,恪守科研誠信,強化責任意識,嚴格遵守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各項規定,自覺接受有關方面的監督。

(二)強化有關部門的管理服務責任。科技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意見精神,研究制定科技工作重大問題會商與溝通規則。财政部門要會同項目主管部門,制定或修訂各類科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重點明确項目主管部門、财政部門、項目承擔單位等在項目管理中的職責,并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項目主管部門要完善内部控制和監管體系,加強對所屬單位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内部制度的審查;督促指導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依法合規開展科研活動,做好常态化的政策宣傳、培訓和科研項目實施中的服務工作。

(三)強化财政部門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财政部門要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對重點項目資金組織開展重點評價或引入第三方評價。項目主管部門要會同财政部門結合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不同特點,建立健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科研經費績效評價指标體系,切實做到科研項目申報預算有績效目标、項目實施有績效跟蹤、項目結題有績效考核、考核結果有反饋運用。

(四)強化監察機構的監督責任。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要協助所在部門,針對關鍵崗位、重點環節廉政風險點,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加強對科研項目資金管理全過程的監督。

各地要參照本意見,制定加強本地财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辦法。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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